宁明昧道:“昨晚,我就料到宋鸣珂或许会提前离开。于是,我在他的身上留了用以监视的后手。”
“不愧是你。”
而且,他还发现另一个人也留了后手。
想到这里,宁明昧瞥了一眼刚刚突破的连城月。花泡芙正缠着连城月询问突破技巧,连城月正在与她分享学习经验,看起来一脸老实。
谁能想到,连城月的小纸人也正跟在宋鸣珂身后呢?
无论平日里看起来有多么老实,连城月到底还是一条伺机而动的狼。
养不熟的小狼。
终于,远处出现稀疏的村落。这些村落被建造在密林里,所有房屋都被搭建在树上。树上有风铃,风一吹,就发出泠泠声音。
这熟悉的、却从来不属于自己的场景,让白不归喉间一紧。
“我们到了。”他说。
妖狐族的族地,从未盼望白不归归来的“家”。
宁明昧道:“潜伏三日,摸清地形,再做打算。”
……
纸人追着宋鸣珂,在密林中奔跑。宋鸣珂身姿轻捷,动作迅速,神色警觉。
在下游处,宋鸣珂终于看见了一片血迹。直到这一刻,他心中稍微一轻。
找到了!
他终于找到了谭中行的痕迹。
离开山洞时宋鸣珂并没有发现谭中行的痕迹,但他知道,自己若是再不走,或许就走不了了。
这件事绝对不能让外人知晓。
谭中行早就该毙命当场,只是宋鸣珂没想到他竟然还有一个护身法宝,让他又苟活了这些时日。美貌青年如今面沉似水,拧着眉头。他低身,根据血迹,再度找到谭中行的方向。
如果可以的话,他并不想这样做。
终于,在途经一处巨石时,宋鸣珂后颈处寒光一闪!
,!功败垂成,到底还是被你先下手为强!”
“谭中行。”宋鸣珂慢慢道,“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。”
“别装傻,和清极宗那些人在一起的那几天,你晚上都睡不好吧?”谭中行嗬嗬笑道,“你生怕,你生怕我出现,告诉他们……”
“你闭嘴!”宋鸣珂脸色一白,额间红痣也黯淡了。
可谭中行的那句话还是混杂着狂妄的笑声,射入这片密林:“你生怕我告诉他们,你是燎原众的余孽!你和余袅,都是燎原众的余孽!”
树林里有一群乌鸦被惊起。宋鸣珂身体略微摇晃,像是经受不住。
“我就说我与余袅为了藏书阁管事的位置争斗。我告诉你,我发现了余袅的身世把柄后,你的反应怎么会这么大……原来你和余袅都是燎原众的余孽。好一个陆楼主,竟然这么大胆,让像你们这样的渣滓沐猴而冠,为了打压金岛,竟然如此不择手段。”谭中行说,“我谭中行真是回想起来,都觉得恶心。在过去的百年里,我竟然和一个燎原众的余孽结为好友!哈哈哈哈!”
“余孽,渣滓,杂种!”
谭中行每说一句,宋鸣珂的脸色就越白一点。他就连握剑的手都有些微微颤抖。
宋鸣珂是孤儿,是天才,也是陆梦清的首徒,这样的背景配上这样的地位,如何不叫人眼红?许多年来,在宋鸣珂尚未如此出挑时,他在烟云楼内少不了被人暗害,少不了被人攻击。尤其是与丝岛有敌意的金岛,少年宋鸣珂势弱,他们便常常以宋鸣珂为丝岛的弱点,对他大肆攻击。
唯有谭中行敬慕有实力之人,会呵斥那些弟子的所作所为。正因此,他们尽管来自敌对的两岛,却还是朋友。即使宋鸣珂知道谭中行心胸狭窄,容不得挡他道的人,宋鸣珂心里始终存有对他的深厚友谊。
但余袅也是宋鸣珂的朋友。而且,余袅与他有相同的身世,就如同他的妹妹。在藏书阁管事竞选中,谭中行因心性逊于余袅而落败。他为此大受刺激,对余袅恶言相向时,宋鸣珂想做的,仍是在他们中间调停,希望他们能重归于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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