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邹童站在“迷”的门口,举步不前。双眼紧盯那闪着光的招牌。
从“迷”里走出两个男人正窃窃私语,看见邹童,不由上下打量着。
“看什么看,该干什么干什么去!”邹童依然看着招牌,对两人不加理会。
两人知趣地离开,邹童心里就一个词:shit。
这是一间pub,听说是一个□□上最讲情义的老大在几年前开的。治安比警察局还好,客人档次也不低,在地方上很有名,可邹童对此一无所知。让他知道这有一家pub的是郑林。
这是一间只允许男人进入的pub,是一家gaybar,所以打死邹童他也不会来这里。但让他不得不来,让他即使狂做思想斗争最后还是选择来的人——现在就在pub里——那个人,也是郑林。
郑林不是gay,只是失恋的郑林有一个习惯就是晚上回家时要喝点酒,发泄一下郁闷的心情。这个时间段还供应酒的就只有“迷”。对于pub的性质,郑林从不计较。事实上,失恋的郑林眼里也就只有酒了,真正达到了“色即是空”的最高境界。当然了,语无伦次是必然的,谁醉了还会说清醒话的?所以,郑林所谓的“迷路”,就是指“我半路上去‘迷’了。”
郑林身手他是了解的,pub质量他是信得过的,可是,酒后的郑林会怎么样却是比黑洞还未知,那些客人会干什么也不是一介学生的邹童可以想象的。思衡再三,邹童下巴一抬,迈开正步,向“迷”走去。
目不斜视地一路冲向一个在擦杯子的酒保,酒保一看是他,笑的可乐了。
“哟,我今儿晚上看到那个帅哥就想您大概会来,您还真到了。他在里面唱歌呢,可火了,一帮子客人都成他fans了。”
邹童抽了抽嘴角:“那是因为酒精浓度超标。”
毫不理会酒保不解的目光,向里面走去。
这就是郑林让人头疼的失恋症候群第二条,酒醉的他会完全蜕变成绝对的情歌王子。哈,谁会相信,著名的校草可是不会唱歌的五音不全的主儿,又有谁会相信,酒这玩意可以化腐朽为神奇?
邹童走进去时,郑林正唱到尾声。就一句“你不懂,我要怎么做你才懂。我不懂,为什么我怎么做你都不懂。”让台下无数英雄皆有感触地揉起了眼睛。
他们听出了郑林的悲伤,他们听出了郑林的爱恋吗?也许。但他们又怎么会想到,台上的郑林喜欢着的,痛苦着的是一个异性呢?可那又怎么样,他们也许不知道,看他们也这么爱过痛过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,不同,却也格外的相似。
郑林唱得很忘我,邹童知道他伤得很深,被喜欢的人抛弃,可是又不能怪人家,感情这东西本身就没什么对错,而且邹童怎么想都没明白,不就失恋么,至于这样吗?
看着郑林歌完一曲又安可,邹童不禁翻白眼。瞧他那笑得一个呆啊,眼里都有水了,还唱个什么劲,整一个麦霸嘛,难过就说啊,难过就不要唱啊!
邹童从没像今天觉得郑林会唱歌是件坏事,邹痛很不爽那个嘴角带笑,目光深邃,不停唱着“懂不懂”的郑林。他觉得这样的郑林是虚的,是痛的,好像蚂蚁一样可以踩死捏碎的。这样的郑林让身为哥们这么长时间的邹童无所适从,这样的郑林邹童不懂。
是的,邹童不懂,郑林是完美的,拥有一切男孩想要的,郑林是义气的,有这种哥们是邹童最引以为傲的。邹童和他相比太平凡,也许正是由于他平凡才无法体会郑林的心情,但也许也正是因为他无法感同身受,才能活得自在而洒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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